脚手架扣件的技术要求规范
扣件和钢管是构成钢管扣件脚手架的两大零部件。钢管扣件脚手架由于它装拆方便、搭设灵活、能适应建筑物平、立面的变化而深受建筑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的欢迎。用钢管和扣件搭设脚手架外,还用于搭设井架、上料平台、遂道模板支护、栈桥、货架、模板支撑、搭架等。
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工业发达的英国和 先在建筑工地上应用扣件,当明所用的材料有铸钢和玛钢两种,并制订了相应的标准。我国解放前就从引进了钢管扣件脚手架,当时扣件的材料用铸钢制作。六十年代初期我国不少工厂已采用玛钢为材料制造建筑扣件,如北京玛钢扣件厂是生产玛钢扣件国内早厂家之一,但当时产量很小。七十年代末,中国的改革开放,建筑行业的发展,尤其是高层建筑增长,由此钢管扣件脚手架使用越来越多,使用面也越来越广,因此扣件生产厂家也越来越多,据不 统计,小小有四百多家扣件生产厂家。其中大多数是乡镇民营企业,技术力量薄弱,设备、工艺落后、管理无序,扣件质量无法。实际使用过程中扣件是一种保安部件,尤其是在高层建筑中,一量出现质量事故,就会出现架塌人亡。为了产品的质量和和使用的性, 有关部门对钢管对钢管扣件脚手架的受力性能作了专题研究。主要有下列几项:
1、扣件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和图样进行生产。扣件分直角扣件、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。
2、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B9440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330—08牌号的可锻铁(玛钢)或GB11352—中规定的ZG30—450铸钢制作。
3、扣件与钢管的贴合而严格,应扣件抗滑、抗拉性能的要求。
4、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所列的要求:
5.扣件(除底座外)经过65N·m扭力矩试压检验,不允许破坏。
6.外观质量要求:
1)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;
2)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(52)mm;
3)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;
4)扣件表面大于10mm2砂眼不应超过三处,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;
5)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;
6)错箱不应大于1 mm2;
7)扣件表面凸(或凹)的高值(或深)不应大于1 mm;
8)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,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 mm2;
9)铆钉应符合GB867的规定,铆接处应牢固,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 mm,且美观,不应有裂纹存在;
10)T型螺栓、螺母、垫圈、铆钉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700的有关规定。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196的规定,垫圈应符合GB95的规定。T型螺栓M12,总长为72±0.5mm,螺母对边宽22±0.5mm,厚度14±0.5mm。T型螺栓和螺母用3级精度环规、塞规检查;
11)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,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mm;
12)产品的规格、商标应在醒目处铸出,字迹图案要清晰、完整;
13)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(不能用沥青漆)油漆应均匀美观,不应有堆漆或露铁。
扣件生产厂家应严格按上述技术要求进行控制检测。先要检测扣件的玛钢牌号是否达到,是否稳定在KTH330—08牌号以上。生产出的扣件按标准规定随机抽样进行规定的各项检测,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出厂合格证后方准出厂。为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减少损失,各生产厂应采取在生产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控制和检测。实行所谓过程控制。